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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面热心

法界星空
2000-02-22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计亚男 本报通讯员 张宪辉 我有话说

瘦小、柔弱、平凡,这是她给人留下的第一印象,周围的人都说,她干起工作来不要命。

她就是辽宁省劳动模范、模范检察官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刘金铃。

1993年6月,刘金铃患病,导致出血性贫血。医生要求她立即住院。但为了一起案件的调查,她毅然收起住院通知书,顶着烈日,到辖区各地进行走访。由于极度贫血,在一次调查中她从楼梯上滚了下来。她的丈夫闻讯赶来后,又气又怜地责问她:“你可以不管我,难道你就忍心扔下两个女儿吗?”在大家的“强制”下,她不得不住进医院。

住院期间,她不顾医生、家人的劝阻,偷偷溜出医院,连续几个月的带病工作,直到国庆节前的一天深夜,病情恶化导致大出血,几乎丢了性命。

刘金铃始终认为:“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,手中的权利是人民给的,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。”

在办理赵某伤害致死案件中,刘金铃发现同案的于某构成共犯。她顶住于某的亲属说情,依法追诉了于某。被害人的父母为感谢她,特地从100公里以外的农村赶来看望她。被害人的母亲对刘金铃说:“我女儿死后,我跑了13个月,总算找到了‘包青天’!”边说边从怀里掏出钱,非要“表示表示”,被她当场拒绝了。她严肃地说:“钱,我不能收,你也不用感谢我,要感谢就感谢国家的法律吧!”

1998年,在审理一起强奸案当中,被害人是个刚满14岁的少女。在侦查期间,被害人的证言一直很稳定。没曾想几天之后,被害人主动找到刘金铃声称与犯罪嫌疑人发生关系是自愿的。

面对这突然的翻供,刘金铃与被害人进行了长达6个多小时的促膝谈心,针对事实进行说服教育,指出作伪证的危害及后果,最终使女孩幡然醒悟,如实讲出了犯罪嫌疑人的父亲以金钱收买她的事实真相。此案提起公诉后,犯罪嫌疑人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,其父也受到行政拘留15天的治安处罚。

刘金铃说,作为一名共产党员,无论职务高低,都是人民的勤务员,应该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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